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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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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锦江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来源: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做到持证上岗,锦江区医学会将于321办全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放射防护相关标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等内容

二、培训对象

1区内各级各类机构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

2、按照原卫生部第55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二章从业条件与培训第八条相关规定:放射工作人员需每2年参加培训及考核,故2017年及以前已参培的人员但未参加复训的人员,需再次报名参加本次培训及考核。

三、培训方式

锦江区医学会将统一组织所有学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

四、报名时间

请在锦江区卫生健康局注册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梳理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2019315日前将报名名单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2477311604@qq.com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9321日(星期四)下午14:00-15:301330开始签到)

地点:锦江区医学会教学楼304教室(锦江区菱窠路90号)

六、收费标准

(一)锦江区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规范化操作培训费用为100/人。

(二)为方便参培人员缴费,本次培训采用支付宝支付:

1.锦江区医学会支付宝账号:3241056175@qq.com

2.支付宝支付;

3.支付宝支付需备注:放射技术培训费+单位+姓名

七、相关要求

(一)请培训人员带上身份证,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试,考试时要求参考人员准时参加,独立完成,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一律作弃考处理。

(二)培训当天将下发培训资料,考试用签字笔由会务组统一提供。

(三)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合格者将获得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

(四)取得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后,参培人员带合格证及一寸免冠照到锦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天仙桥北路10号附2)卫健局窗口办理上岗证。

(五)缴费时间为201936—2019315日,费用收取截止时间前缴费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六)如需开具发票请在2019315日前将开票单位及税号等信息发送邮件至:2477311604@qq.com

(七)各单位提交报名信息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培训的,缴费后概不退费。

 

 

联系人:辛纾  联系电话:84470907

 

附件12019年锦江区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报名

附件2:发票开具信息一览表;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节选);

 

 

 

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

 2019313


7.关于举办2019年锦江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