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
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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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下半年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培训线上补考点击量:1151考核已结束~...
2022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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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下半年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培训线上考核点击量:1138考核已结束~...
2022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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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下半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培训线上补考点击量:1124考核已结束~...
202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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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上半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调剂)资格培训考核点击量:3869~~~考试已结束~~~...
2022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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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量:3947区属各医疗机构: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川卫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17〕134号)要求,继续医学教育是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晋升职称和医疗机构年审、卫生技术人员注册必备条件之一,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为做好我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结合锦江区实际,现将我区202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16日,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菱窠路90号...
2021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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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医学会网上继教学习平台关网通知点击量:5232锦江区医学会会员网上继教学习平台将于2018年10月24日下午三点准时关网,请还未学习的学员抓紧时间,过时不候,请相互转告!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2018年10月23日...
20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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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继教常见问题解答点击量:5497一、为什么今年继教学习的要求跟往年不一样?具体要求是怎么样的?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川卫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133号)、《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7〕134号)要求,从2018年开始,每个医护人员所需继教学分会根据所在单位不同、职称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无论初级、中级还是高级职称,均要求Ⅱ类不低于20分。(2)其他医疗机构:初中级职称(含主治、主管):均要求Ⅰ类不低于5分,...
201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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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回执表及专家简介点击量:4309报名回执表及专家简介...
20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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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量:4577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定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结合锦江区实际,将我学会开设的课程列入必须参加的课程,作为Ⅱ类基础学分,现将我区201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段为: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28日,每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下午2:00-4:30。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90号医学会1楼继教办(菱窠路小学对面)三、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1、...
2017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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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继教面授课程将于5月10日正式开课点击量:4070各医疗单位:2016年继教面授课程将于5月10日(下周二)14:00正式开始,具体课程表附后。请大家携带听课证和一卡通准时到会,届时将现场发放纸质版课程表。注意:1、面授于5月10日—6月30日期间每周二及周四下午14:00准时开课。2、现场听课的人员携带一卡通和16年听课证准时参加(如未领取一卡通,则携带听课证并进行登记)。本次培训严格执行一人一卡一证、一课两次刷卡的制度,严禁出现代刷、少刷情况,请特别注意!3、已缴纳16年会费的会员单位,可根据时间安排自行选择网上听课或到现场听课。4、联系电...
2016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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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量:4047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定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结合锦江区实际,将我学会开设的课程列入必须参加的课程,作为Ⅱ类基础学分,现将我区201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段为:2016年3月7日—2016年4月8日,每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下午2:00-4:30。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1楼综合办(菱窠路90号;菱窠路小学对面)三、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1、锦...
2016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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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5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的通知点击量:4224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做好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及登记工作,现将本年度的学分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1月15日。二、审核项目与内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各级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及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手册。三、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凡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获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其中高级职称1类学分10分,Ⅱ类学分15分;中级职称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初级职称Ⅱ...
2015
10-10